2020年3月18日零时,粤澳两地在横琴口岸一楼出境大厅举办交接仪式,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范围总面积66428平方米,正式移交给澳门特区政府,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18日零时,粤方代表将防务交接的象征物“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模型”交予澳方代表,与此同时澳门海关、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司法警察局、卫生局及交通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将肩负起该区域的边防及治安任务。
3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启用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的批复》,同意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启用,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范围总面积66428平方米,包括:
● 旅检大楼澳方辖区以及连接其他澳方辖区和地面的通道;
● 二层交通枢纽平台以及连接其他澳方辖区和地面的通道已建成部分;
● 莲花大桥原内地管辖的主桥及南侧引桥桥面、桥体(桥墩除外)。
● 租赁方式及期限
新建成的横琴口岸,是“一国两制”下,珠海横琴与澳门之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的标志性设施,澳门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 建设模式
横琴口岸的建设,沿用了横琴岛澳门大学的建设模式,建设期间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按照内地的法律制度管辖,建成之后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移交给澳门特区政府实施澳门法律管辖。
● 开通日期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横琴口岸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澳两地政府商定,交接仪式之后,两地的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有序进行口岸边检大楼及行车通道等各项设备安装及调校测试工作,为配合横琴口岸的正式开通做好准备。
● 通关模式
横琴口岸开通之后,将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变传统的“两地两检”为“一地两检”,实现“一次排队、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必将为两地之间的交通运输、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提供便利。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是大横琴集团全资下属企业,作为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以使命在肩为引领,在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前夕实现了旅检大厅具备通关条件这一既定目标,向国家和省、市、区,社会各界兑现了大横琴人的承诺和誓言。新口岸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创新通关模式,为践行开发横琴的初心和使命,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