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企业领导干部和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结合“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于11月7日在ICC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开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特邀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珠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珠海市工商联总商会副秘书长刘晓红律师辅导授课。大横琴集团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吕海涛出席并主持活动,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干部职工共50余人参加培训。
2024年9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是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出的首个司法解释,该解释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侵权责任编适用中的一些亟需解决的具体问题。本次培训,刘晓红律师梳理了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思想和主要内容,对与生活息息相关且干部职工较为关注的“缺陷产品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致人损害”和“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等条款,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予以重点解析。此外,针对大横琴集团下属企业涉及的园区运营与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务,授课老师在明确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降低服务型企业承担侵权责任风险的具体措施。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培训学员积极向授课老师咨询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所遇到的侵权问题,并表示此次专题讲座通俗易懂、适用性强,听后受益匪浅,不仅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施行的司法解释有了全面的了解,明确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而且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同时也能避免在日常生活中无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好的权益保障。《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进一步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明确适用标准,更加切实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次专题培训契合干部职工日常生活及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需求,为大家在今后的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解决纠纷提供了参考依据。接下来,大横琴集团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为大横琴集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