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横琴过渡期口岸及周转工程(第三阶段)资产处置”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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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横琴过渡期口岸及周转工程(第三阶段)资产处置项目编号2400424C
委托方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0756-6316812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09月11日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批准机构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转让
项目概况本次转让标的为横琴过渡期口岸及周转工程(第三阶段)资产处置项目,中标人负责拆除工程,拆除对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备资产和办公家具。拟拆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含地下基础及处置范围内的管线,但仅限于与建筑物和构筑物配套功能相关的管线,与之无关的管线则不包括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资产处置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中标人需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本批资产交易底价为4,591,649.00元,涨价幅度为10,000.00元/次,竞价保证金为460,000.00元。其中,经评估,拆除费用市场价值为1,098,823.00元,房屋建筑物可回收材料价值为5,690,472.00元。(注:最终成交费用已折抵拆除工程款,委托方无须另行支付中标人工程拆除清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本项目合同下所发生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委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税局认可的票据给中标人。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税率作相应调整,适用税率以开具发票时间的法定税率为准。税率变更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弃标或变更报价。

11、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拆除、运输等处置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现场拆除和搬运时,需妥善处理现场关系,不得破坏和或影响现场其他拆除方的工作和财产安全。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固废和垃圾应按环保法规要求清理干净,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和支付。标的物处置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差错,由中标人负赔偿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标的物吊装、清运,从逾期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款5%的数额向委托方支付场地占用费。逾期达5个日历天,则视为中标人放弃场内标的物,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14、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包括附件《资产明细表》)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5、现场勘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至12:00,地点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口岸,联系电话:0756-6313932;联系人:谢工。踏勘安排及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现场踏勘行程安排》。踏勘完成后,竞买人需按要求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章齐全的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递交交易平台。未提供《现场踏勘确认表》的,视为无效报名。

1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转让价格的10%设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有标的物完成拆除、搬运,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后,履约担保在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金的话)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

17、付清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负责为中标人办理转让资产的交接手续。委托方按现状移交转让标的且不保证移交的转让标的物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转让标的。

18、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买人完成现场踏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竞买人按附件《现场踏勘行程安排》进行踏勘,并按要求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原件备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4、竞买人完成现场踏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竞买人按附件《现场踏勘行程安排》进行踏勘,并按要求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上报名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报价期:2024年9月11日9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4年9月2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0日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莫楚扬、杨铠榕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7260637、7260951
交易机构传真0756-7260572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