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横琴过渡期口岸及周转工程(第三阶段)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2400424C |
委托方 |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0756-6316812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项目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横琴过渡期口岸及周转工程(第三阶段)资产处置项目,中标人负责拆除工程,拆除对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备资产和办公家具。拟拆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含地下基础及处置范围内的管线,但仅限于与建筑物和构筑物配套功能相关的管线,与之无关的管线则不包括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资产处置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中标人需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本批资产交易底价为4,591,649.00元,涨价幅度为10,000.00元/次,竞价保证金为460,000.00元。其中,经评估,拆除费用市场价值为1,098,823.00元,房屋建筑物可回收材料价值为5,690,472.00元。(注:最终成交费用已折抵拆除工程款,委托方无须另行支付中标人工程拆除清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本项目合同下所发生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委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税局认可的票据给中标人。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税率作相应调整,适用税率以开具发票时间的法定税率为准。税率变更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弃标或变更报价。 11、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拆除、运输等处置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现场拆除和搬运时,需妥善处理现场关系,不得破坏和或影响现场其他拆除方的工作和财产安全。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固废和垃圾应按环保法规要求清理干净,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和支付。标的物处置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差错,由中标人负赔偿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标的物吊装、清运,从逾期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款5%的数额向委托方支付场地占用费。逾期达5个日历天,则视为中标人放弃场内标的物,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14、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包括附件《资产明细表》)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转让价格的10%设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有标的物完成拆除、搬运,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后,履约担保在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金的话)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 17、付清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负责为中标人办理转让资产的交接手续。委托方按现状移交转让标的且不保证移交的转让标的物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转让标的。 18、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买人完成现场踏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竞买人按附件《现场踏勘行程安排》进行踏勘,并按要求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原件备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4、竞买人完成现场踏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竞买人按附件《现场踏勘行程安排》进行踏勘,并按要求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9月11日9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4年9月2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0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莫楚扬、杨铠榕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637、7260951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7260572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